
明儒學案
作者:黃宗羲
更新時間:2017-06-04 01:00:25 [共137章]
最新:第 137 節
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代表作之一,全書一共62卷,於康熙十五年(即公元1676年成書)。《明儒學案》以王守仁心學發端發展為主線,首篇《師說》提綱挈領全書。全書一共記載了有明一代210位學者。《師說》總綱之後,分別列出了十七個學案,大致依據時間先後推移次序和學術流派傳承關係。每個學案都有較為固定的結構,擁有案序,傳和語錄;其中案序為概說該學派之基本情況,諸如該派的主要學術觀點,主要代表人物,與其他學派的關係等等,傳即是學者傳記,語錄即是收錄該派名言至理並附有評論。 錢穆曾指出《明儒學案》不能作為治明代儒學的最終憑籍。
(清)黃宗羲(1610~1695),明末清初思想家,文學家。字太沖,號梨洲,又號南雷,浙江餘姚人。遍學天文、地誌、歷算、音律,九流百家。著《明文海》四八二卷、《明文授讀》六二卷、《明儒學案》與晚年所輯《宋元學案》合志七○○年儒苑門戶。《明夷待訪錄》集中批判封建專制制度。所作散文有《南雷文案》一○卷,《南雷文定》前集一一卷、後集四卷、三集三卷、四集四卷、五集三卷

